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系列专题培训
发布时间:2022年06月09日
各有关企业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对RCEP生效实施工作的决策部署,加强RCEP的宣介和培训工作,商务部正在分期举办2022年全国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系列专题培训。综合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,培训将于6月15-17日通过线上直播方式举办,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和人数
本次培训旨在指导和服务企业用好RCEP优惠政策,实现更好发展,培训对象主要为我省范围内代表性外经贸企业, 特别是县及县以下企业、广大中小微企业。为扩大企业覆盖面,本次培训全面通过线上直播开展,不限制观看人数,企业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接入观看直播。

二、培训内容和师资
针对企业反映的对协定不熟悉、不会用、用不好等问题,培训课程在深入解读RCEP各领域规则和市场准入承诺基础上,特别纳入了RCEP与我国其他自贸协定选择使用、原产地规则实操、重点行业机遇挑战和应对建议等内容,并设置了贸易救济措施应用、贸易投资风险提示及应对建议、自贸协定综合应用方案等课程(教学方案详见附件1)。培训将采用专题授课形式进行,邀请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有关行业联合会、商会等专家在北京通过线上直播授课。本次培训由商务部国际司主办,商务部外贸发展局负责具体承办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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